● 学习标准,深刻理解与把握标准的内涵。
根据多年辅导经验发现大部分医院在这个环节,初一看觉着标准简单,往往采用各部门自学或者外出参加几次培训课程的模式。然而,虽然等级评审标准与相应的一些国际标准相比描写得比较具体,但抓住其精髓的关键在于,需要对标准有全面的认识,并且熟悉标准以外的医院管理相关制度。
举例来说,4.1.1.1中要求医院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各委员会的人员结构需合理。针对这一项,很多医院不知道如何定义人员结构合理,因此可见他们对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构建的要求不熟悉。
很多时候,一项条文会关联和应用到多个在不同时期颁布的相关制度(国家颁布或省市地区颁布),而医院管理干部通常没有这样的敏感度,也不会持续学习国家标准。这往往会造成因为条文学习不到位,不能掌握内涵,使得很多医院走了不少弯路的情况。因此,建议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请有评审背景的专家,对条文要求进行深入指导,确保第一时间获得正确的解题思路,才能有正确的答案。
● 条文分工,明确工作责任。
在深入学习和掌握标准精髓的前提下,医院管理者需结合各部门职责进行分工。对于升级的医院,常会发生部门主管认为条文分工超出了部分职责,而产生争议的情况。
这往往是由于以下两点原因造成的:第一是二级医院升三级前,医院需要按照三级医院的要求进行准备,因此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工作内容都变得更多、更广。同样的,各部门职责要求需按照三级医院的要求重新进行调整;第二是评审条文的设计是依照患者安全,从整体流程和治疗连续性来考量,标准自身就打破了部门壁垒。在分工中常会看到一个条款,有一部分内容是A部门,另一部分内容是B部门。
因此,各部门对分工存在争议是正常现象,此时,评审推动组织需要进行耐心地解释并结合医院状况作出仲裁。而各部门主管则应该以大局为重,以患者安全作为思考点出发,配合将评审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。